被判处拘役工龄认定是怎样的 被判刑的人以前的工龄是否算
公职人员被判刑后,在服刑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并且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拘役适用缓刑或者有期徒刑适用缓刑,被假释、取保候审、监外执行期间,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但是拘役服刑的就不计在内的。
具体分析
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开除或判刑前原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实际缴费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可同开除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其被开除或判刑前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受刑事处罚之前的工龄不计算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但之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与重新就业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第一条规定: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受刑事处罚之前的工龄不计算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但之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与重新就业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