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协议(传媒公司)
项目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
甲方:##########(上海)
甲方代表:
乙方:##########(沈阳)
乙方代表:
二、合作事宜
1、就乙方公司旗下全经纪约艺人全部或部分转让至甲方公司;
2、甲乙双方在沈阳合作成立新的公司。
三、内容和流程
1、人员及业务估值
▲ 主播种类和数量
目前约定数值:兼职200-300,全经纪约70
评估方式:1)全经纪约(有合约)、
临时合同等法律文书(无合约,有登记)
2)平台合作记录(可提供邀客的合约样本)、
对公账务流水(可提供三个月公司运营的手工帐,对方公司打款图片)
▲ 主播状态和质量
评估方式:1)个人资料登记(有)
2)面对面沟通(一天最多可约20人)
3)以往直播视频、图像等资料保存
(照片有,视频没有)
4)单个主播转让价格(备选)(再议)
▲ 业务估值
评估方式:1)平台合作记录、对公账务流水
2)详细运营模式和收入分析
(可提供文字资料)
3)同类市场比对
4)渠道分析 (渠道可约见)
▲ 其他
公司合规性(营业执照可见、经营场地可见、规模可见、工作人员可见等)
2、后续合作方案
▲ 合作方式
在沈阳成立一家新公司,作为#########的分(子)公司或独立控股公司。
▲ 股东、股权比例
甲方出资#######万元用以购买乙方艺人经纪合约、渠道资源、场地及设备(协商作价),占新公司70%股份;乙方以(其他资源)入股占30%股份。
甲方拥有经营权。
▲ 经营方式
评估和参考原乙方经营模式,甲方以派驻(暂定)形式主导经营,并设定初期6个月(暂定)的公司运营方针和运营成本,另行成文约定。
四、风险控制和保障
1、确认合作事项内无包括工资拖欠、期权纠纷、公私债务纠纷等在内行为;
2、由法务提供经纪约转让合同范本、新公司合作协议范本;
3、 合作协议初步达成后,由双方共同参与,对于场地、设备、人员等显性资产另行造册统计,对于人脉资源、线上经纪人等隐性资产约定不低于6个月的实施保障;
4、其他未尽事宜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