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合同书
合
同
书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定:
甲方: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乙方: 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 地址:
一.合同内容和形式
双方在第四届海南高校音乐节过程中展开合作。为保障活动顺利展开,确保双方友好关系,树立乙方公司青春,健康,时尚,高品质的形象,丰富大学校园的文化生活,经双方协议,甲方以晚会的形式,在校园内为乙方进行公司形象宣传。
甲乙双方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基于诚信合作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第四届海南高校音乐节的赞助问题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合同签署后,为了更好地开展本次活动,甲方特携同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协会、海南师范大学祥云曲艺协会全力筹备、运营此次活动。
二.活动内容要素:
1)活动名称:第四届海南高校音乐节
2)活动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星光广场
3)活动时间:2012年 4 月 21 日
三.活动中双方责任权利
甲方的责任:(1)整个系列活动由甲方自行策划、筹备及组织开展,并保证整个项目准备工作在2012年 4 月 18 日前完成。
(2)甲方应尽可能向乙方提供在学校进行宣传的人力、场地等方面的资源并按《冠名商宣传回报需求》(附件一)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宣传乙方公司形象。
(3)甲方应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在活动过程中与乙方保持相关联系,反馈活动进度。如不能按进度规定完成,或者宣传工作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甲方将被扣除最多30%的赞助经费;
(4)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设计素材、宣传素材的使用仅限于本次活动,不得擅自使用,且使用后效果需经得乙方确认。
(5)甲方需尽力联络其他高校的学生社团联合会积极配合对本次活动在各自校园的宣传工作和对冠名商品牌文化的宣传工作。
(6)甲方应尽量保证本校所有社联学生干部及社联旗下各社团干部成为甲方微博的粉丝。
(7)甲方需尽力为乙方在校方后勤队那争取较低的星光广场的场地费用以及每个展销点的费用。
(8)甲方需提前进行晚会彩排,并检查麦克风、灯光及音响设备问题甲确保当天晚会总体顺利进行。
(9)甲方在活动当天为甲方申请2个宣传点:海南师范大学紫荆路上。一个作为乙方的展销点,另一个作为海师学生现场关注电信微博“海南天翼(3G)部落”的平台。由乙方为新粉丝提供礼品
(10)在活动期间,甲方不得与除乙方商家之外类似的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最终活动方案上的承诺,包括活动奖品、促销道具、宣传用品等条款执行,由乙方原因引起,造成不能按时按量完成最终活动方案,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可要求乙方做出修改,最终画面将由双方审核通过及确认。
乙方的责任:(1)乙方作为本活动的冠名赞助单位,将支持甲方社团、活动的发展;乙方提供本次活动所需经费人民币 12245 元(含场地、冠名及宣传费用)。由乙方活动前先支付人民币8571.5 元费用作为物料筹备等费用,活动结束后再支付余下的人民币 3673.5 元费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甲方设计附页中列出的相关宣传物品和撰写学校校内相关报道。
(3)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派1~2人参加活动,给予相应协助。
乙方的权利:(1)乙方拥有活动独家冠名权;乙方在学校开展的合同范围内的正规活动可得到甲方的各方面支持,包括相应的宣传,人力及场地等支持;
(2)乙方可以询问甲方工作进度,并调派人员在参与活动,对于活动质量进行评定。
(3)乙方可以在活动流程中增设一个K歌环节。
(4)如果甲方宣传过程中,海报,传单等宣传物资、途径缺少乙方公司名称,宣传物资实际使用数量、宣传渠道与方案不符,乙方有权要求最多拒绝支付总赞助费的10%;活动当天主持人提到乙方公司名称少于5次,乙方有权要求最多拒绝支付总赞助费的5%;涉及晚会,若当晚上座率在80%以下,乙方有权要求最多拒绝支付总赞助费的10% ;涉及其他户外活动形式,若活动现场人流量低于活动场地最大人数容纳量的50%,乙方有权要求最多拒绝支付总赞助费的10% ;活动物资配备与方案不符,乙方有权要求最多拒绝支付总赞助费的10% 。
四.付款方式
本活动经费(含冠名、场地使用及其他宣传费用)为人民币 3745 元(含税)
经费的支付,经双方商定,分两次付款:
1、协议签订后,乙方在十个工作日之内付经费总额的70%给甲方,即人民币 8571.5 元(含税);
2、待整个活动结束后,经双方确认,乙方再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另外的30%余款,即人民币 3673.5 元(含税)。
3、甲方收款户资料: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
五、不可抗力因素
第一条 因国家政策或法律之修改而导致本合同无法施行,任一方需终止合同的,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一个星期内,对已实际投入部分据实结算,双方友好终止合同。
第二条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如地震、台风、洪水或其它自然现象、火灾、爆炸、动乱、战争或其它在各方控制之外的不可预测事件(下称“不可抗力”),使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无法履约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第三条 在不可抗力发生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承担由前者无法或延迟履约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增加的费用或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并且上述无法或延迟履约不应视为对合同的违反,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力减少或免除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并在可能的最短时间内争取恢复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无法履约。
第四条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其影响使任何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达到六十(6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延迟对合同的履行。
六、违约及赔偿
1、 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
2、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守约方将暂时中止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3、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
七、生效、修改及提前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2、如本协议任何一方出现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2.1 一方违约,并且在守约方依本协议发出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2.2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该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事项
第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乙甲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经双方合法签署,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的合作有效期为2012年 月 日~2012年 月 日,协议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就继续合作事宜进行磋商,并根据实际需要续签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得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三条 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甲方主要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四条 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
第五条 甲方对于活动策划,组织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六条 附件一:《冠名商宣传回报需求》;附件二:“第四届海南高校音乐节”费用预算表; 附件三:“第四届海南高校音乐节”活动执行手册;属于本合同附属文件,同样具备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一:
冠名商宣传回报需求
本文档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本文档适用范围
2、本文档对“第四届海南高校音乐节”项目合作事件的约束力
3、具体回报需求明细
一、本文档适用范围:
本文档仅适用于甲方跟乙方关于“第四届海南高校音乐节”的合作。
二、本文档对第四届海南高校音乐节项目合作事件的约束力:
本文档由两个状态组成,一个是电子版的沟通确认期,一个是纸质版本的需求执行期,电子版文档属于沟通确认期的需求,双方可以协商更改。纸质版本的文档属于需求执行期,甲方需要完全遵照本需求文档执行,乙方则根据本需求考评执行结果。
本文档作为纸质版本的合作协议的附件,具有合同约束力。
三、具体回报需求明细:
1)、合作方式
乙方需要做总冠名且是独家赞助,若有其他商家进入赞助环节需要通知乙方并征的乙方同意
2)、前期宣传:
B、有传单宣传,同时,可以允许乙方的产品宣传单张入校,跟活动传单一起发放。
C、有海报宣传,且需要保证校内各宣传栏和寝室楼下各宣传栏张贴海报在损坏或者被其他海报覆盖后及时补贴、刷新;尽量保证其他高校对领走的海报做好宣传工作。
D、有横幅宣传,且要在学校主干道、活动现场悬挂活动宣传横幅,并保证悬挂时间在一周以上。
F、有设点宣传,在校园主干道上或食堂前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设宣传点,这个宣传方式使用的同时允许乙方的产品传单发放、小型展台等宣传物料摆放。
G、有网络、校内网站和广播宣传,且必须包括学校的主力BBS人气最旺版块的置顶帖宣传;有校内的强势网站进行宣传推广及报道;广播需有详细周期计划,且广播稿需要经过乙方确认。
F、有电子屏幕宣传,宣传内容需经过乙方确认。
3)、活动期间宣传:
A、涉及舞美设计需要经过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该设计中必须包含舞台背景喷绘和其他舞台必要的装饰和设置。
B、涉及主持人口播,需经过乙方确认内容、频次,且可以经过共同协调合理的增加或者更换部分跟企业相关的口播内容。
C、活动现场允许乙方提供的小礼品或者产品单张发放以及小型展示物料的入场。
D、活动场地布置布置需要体现赞助商内容。
E、周期性(多场次)活动,相关宣传物料、渠道如海报、单张、条幅、BBS、校内网站需同步跟进活动的推广、报道,且物料、渠道宣传标准与活动前期宣传保持一致。
4)、后期宣传:
A、后期宣传需要至少保证10个工作日(个别项目需要两周以上)
B、有关于活动结果的海报宣传,且需要保证校内各宣传栏和寝室楼下各宣传栏张贴海报在损坏或者被其他海报覆盖后及时补贴、刷新
C、有横幅宣传,且要在学校主干道、活动现场、设摊现场悬挂活动宣传横幅,并保证悬挂时间在一周以上。
D、有关于活动结果的广播宣传,广播稿需要经过乙方确认内容、频次。
E、有关于活动结果的电子屏幕宣传,宣传内容需经过乙方确认。
F、有关于活动结果网络宣传,且必须包括学校的主力BBS人气最旺版块的置顶帖宣传,时间在两周以上。必须包括视频网站的本次活动内容上传。
5)、收尾工作:
活动结束后需要提供给乙方一份活动前后宣和比赛现场的数据统计和图文总结、以及发布在网络推广途径的内容链接,如果有纸质或者碟片出版物邮寄给乙方作为存根。
附件二:
“OPPO real me——**”活动预算表(例)
项目 | 规格(米)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舞台 | 2500元 | T型舞台 | |||
闪光灯 | 2组 | 1000元 | 2000元 | ||
冷焰火 | 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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