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合同国规版【详细版】
劳务用工合同国规版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甲方因劳务用工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雇佣乙方从事劳务活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前____个月,双方根据合作的效果决定是否续签该劳务协议,若未续签的,则合同到期后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第二条 劳务内容及要求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为 。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甲方招用乙方,安排乙方进行 工作;
工作地点为 市,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工作时段: ,乙方同意配合甲方的工作时间调配。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务,也愿意承担所约定之劳务。
2、乙方应保证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提升工作业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劳务量,且对完成内容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应妥善保管并维护甲方财物,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甲方财物,如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
4、乙方应保守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资料、新业务品种、客户资料等),如有泄露和私自使用,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5、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四条 劳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2、甲方支付报酬的时间:每月 日,乙方认可,甲方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工资的发放时间作一定的调整。
1、甲方按乙方实际工作按工时结算报酬,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乙方的报酬为 元(人民币)/小时,按月结算支付给乙方。
3、乙方因病、因事缺勤期内不计算报酬,双方确认加班费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第五条 劳动保护和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有需要的,发放必要的保护用品,加强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 确认与声明
1、乙方确认作为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只享受本合同中约定的福利和待遇,甲方内部文件中涉及的员工其他福利、待遇、医社保在内的其它福利均不适用于乙方。
2、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理解甲方的工作安排与要求。且乙方不得在公司通过任何渠道、方式传播负面消息。
3、乙方提供劳务期间应注意确保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劳动法上的任何权利、待遇、赔偿,如因服务需要乙方需配带甲方标志、办理员工卡或办理与甲方员工类似的手续,亦不代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5、乙方不得私自以甲方名义从事或参与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活动。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甲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竞争关系的)的任何活动。
6、乙方应确保自己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7、乙方持有合法证件,保证持证上岗,且操作需规范。乙方提供劳务期间应注意自身安全,禁止违章操作。
8、甲方仅对乙方在提供劳务期间因甲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伤害情形承担责任,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甲方予以免责,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或者自行向第三方追偿:
1)提供劳务期间因自身身体状况或者第三人原因导致的伤亡情形;
2)非在甲方提供的指定工作地点发生的伤亡情形;
3)提供劳务期间,因乙方过失或者故意导致的伤亡情形。
9、乙方除享受规定的酬劳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乙方同意非因劳务原因导致疾病或意外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10、乙方确认,甲方无需为乙方缴纳社保,并不为非甲方之过错导致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害承担责任,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1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甲方提供劳务期间,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雇主责任险或团体责任险(具体险种及保额等由甲方决定)。乙方同意,若将来乙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伤亡情形且甲方因此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则保险公司将负责补偿应由雇主支付的经济赔偿金。雇主责任险当中,保险公司规定的免赔情形同样适用于甲方对乙方的免赔。本合同随附《雇主责任险条款》。
12、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甲方对乙方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和乙方对他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如双方未续签,则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2、甲方有权视业务需要及乙方业绩、健康情况等随时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除应当按乙方实际劳动支出支付劳务报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3、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提供劳务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对造成的损失向甲方全额赔偿(以实际估价为准)。
2、乙方提供虚假、伪造的证件及资料或存在其他欺骗行为的,或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达1000元等情形,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2000元作为违约金,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可以书面的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3、本合同依法订立,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理解甲方制定的工作要求,并同意遵守执行。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捺印):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