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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察与侦查是否有区别

时间: 2023-02-26

  侦察和侦查的区别如下:1、前者军事术语,而后者为法律术语;2、前者是预审前的行为,而后者是在预审后采取的;3、前者秘密性更强;4、前者的涉及范围广,而后者则具有特定的对象;5、前者所的材料不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而后者可以。

  侦查情报工作的作用

  侦查情报工作属于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侦查破案的前提和基础,它有助于提高破案效率、保证破案质量、强化侦查部门掌握侦查工作的主动权。随着信息化程度的加快,侦查情报也越来越被重视,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弊端,所以明确侦查情报的地位与作用,发现现阶段情报工作的不足,提高对情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断探索新的思路与改善方法,使其更好的服务当下并推动公安工作进一步发展。

  侦查措施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侦查措施主要有,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鉴定、技术侦查措施、通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二编第二章第二到第八节的目录,侦查措施主要有,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鉴定、技术侦查措施、通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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