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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时间: 2023-02-26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处罚有:行政处罚,吊销肇事者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事处罚,如果肇事者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如果因肇事者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的交通肇事者在事后会有逃逸行为,而此时如果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话,需要知道受害人是因为逃逸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还是因为之前的肇事行为死亡。不同的情况下对肇事者的处罚不同。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1、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2、客观方面

  有下列情形之一,即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发生交通肇事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启动查缉预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

  2、发布协查通报或社会公告。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3、部门间紧密合作。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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