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证据有利于主张变更抚养权 哪些证据有利于主张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有利于主张变更抚养权的证据:1、抚养方有虐待子女或者不尽抚养义务的行为证据或者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证据。2、抚养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而无法抚养子女的证据。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意愿跟随另一方生活的,该方有能力抚养的证据。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相关证据。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程序:
一、协议变更: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二、诉讼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