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剥夺的政治权利有哪些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的内容有政治权利的范围,例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剥夺政治权利的原因
行为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原因主要有: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主要是因为此类犯罪都是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
2.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因为这样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有哪些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有: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