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什么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1、解除,一般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2、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3、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4、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5、债务可以相互抵销。6、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7、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例如免除及合意解除等;二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例如不能履行、清偿及混同等;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负债字据为合同权利义务的证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给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权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此字据应由公证机构等认证。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例如,离职的受雇人仍应为厂家或其雇主保守营业秘密;房屋的出租人在租赁合同终止后仍应允许承租人在适当位置张贴移居启事等。当事人违反上述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七)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