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实施 离婚冷静期是多久
民法典中有关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福建省2021年率先实施,并且重点落实三个方面工作,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业务,那么离婚冷静期是多久?何时实施?下面带来介绍。
福建省也正紧锣密鼓地抓紧对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法制协调统一。特别是围绕“婚姻家庭”“收养”等群众关心关切的内容,福建省民政厅积极做好工作指导、部门沟通、数据更新、业务调整等各项准备工作。如,针对“婚姻登记”方面的变化,与公安、司法、法院、征信等部门协调做好信息比对共享;部署我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升级;2021年1月1日后,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业务,离婚登记将增加“冷静期”程序。
为抓好《民法典》的贯彻执行,省民政厅认真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力抓好学习宣传培训。省级和各地民政部门共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辅导讲座近百场,印发各类宣传手册10余万件,利用媒体、报刊、网络等进行深度解读,对全省婚姻登记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登记机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等工作人员组织全员业务培训。
二是加快推进配套法规修订。目前,民政部正积极推进《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我省也正紧锣密鼓地抓紧对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法制协调统一。
三是部署做好依法履职准备。特别是围绕“婚姻家庭”“收养”等群众关心关切的内容,积极做好工作指导、部门沟通、数据更新、业务调整等各项准备工作。如,针对“婚姻登记”方面的变化,转发民政部关于落实《民法典》有关婚姻登记的通知;与公安、司法、法院、征信等部门协调做好信息比对共享;部署我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升级;2021年1月1日后,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业务,离婚登记将增加“冷静期”程序。为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将及时在各级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有关工作调整的内容,敬请关注。
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是一个月,在这一个月之中,只要有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这个婚就很难结束, 的途径就是起诉.
这种设置其实就是在客观层面增加了离婚的难度,让更多的人不得不继续将就婚姻.
对于那些备受婚姻困扰的人来说,将就婚姻只是一种煎熬与痛苦,离婚冷静期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只是延长了他们的痛苦时间,保护的是已经残缺不堪的婚姻.
冷静期后需两人一起领,再办理还需经过冷静期
根据《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调整离婚登记程序新增“离婚冷静期”三十日,离婚冷静期起始时间为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而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中任意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
随着冷静期的“加入”,领离婚证的时间变化了。目前是即办即领,新政实施后,将在三十日冷静期后的一个月内领取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冷静期后如果三十日内没有及时领取离婚证的话,也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其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冷静期后一个月内两人要一起来领离婚证,没领的自动撤回,如还要离婚,则要再办理离婚申请,再经过冷静期。
以上就是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