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母不受封鱼文言文翻译 陶母拒鱼原文
翻译为:陶侃年轻时,做管理鱼梁的小官,他曾派人把一罐腌制的鱼,送到家里孝敬母亲。他母亲打开罐子,看到是一罐腌鱼,就把罐子重新封好,交给送来的人带回。同时,又回信责备陶侃说:"你当了官,拿公家的东西送来给我吃,这不但对我没有好处,反更增加了我对你的忧虑。"
陶公少时作鱼梁吏,尝以柑线晌母二母封搓付使,反书责侃曰:"汝为吏,以官物见铜;非唯不益,乃增吾忧也。
①鱼梁吏:管理鱼梁的小官。鱼梁:在水中筑堰用以捕鱼的装里。
②柑:坛瓮之类的陶器。鳞:同"鲜",腌制的鱼。晌:章食物送给人吃。
③付使:交还差役。
④见晌:送给我吃。
陶母拒鱼”的典故为提供了正确处理公私关系和教育亲属的范例。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现实社会中一些人当了官后利欲熏心,索拿卡要,中饱私囊。这些腐败分子的亲属大多明知其行为不检,但面对金钱的诱惑,大多只是嘱咐“小心点”,而不是诚心规劝;更有甚者,有的腐败分子东窗事发后,其亲属或帮其隐匿罪证,或做伪证,想方设法帮助他们逃脱法律制裁。
由此可见,腐败分子的产生固然与其理想、信念的变异及难以抗拒纸醉金迷的诱惑有关,但不容否认,一些腐败官员也正是在亲属的放任或怂恿下,才更加贪婪。有不少案件,一旦东窗事发,不是夫妻同下狱,就是父子一起入牢房,这方面的前车之鉴举不胜举。
作为领导干部的亲属都应像“陶母拒鱼”那样,经常给为官的丈夫、妻子、儿女提个醒,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都应当把“掌权干什么,有权怎么用”这个最基本、最现实的问题搞清楚,不能“权”令智昏,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陶侃(259年-334年),初任县吏,永嘉五年,任武昌太守。建兴元年,任荆州刺史。官至侍中、太尉、荆江二州刺史、都督八州诸军事,封长沙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