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时间
商鞅变法的时间是是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规模地推行过两次变法。第一次商鞅变法是在公元前356年,第二次商鞅变法是在公元前350年,这两次变法的推行,让当时的战国时期在各方面都进行了全新的改革。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
变法风潮:
春秋战国时期,是分封制崩溃、中央集权制确立的过渡时期。
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原有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的阶级产生。
新兴军功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从而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动。
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
变法准备:
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
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引进人才,变法图强。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旧制度被彻底废除,经济得到了发展,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继位。
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
商鞅失去变法的强有力支持者,有口难辩,只得逃亡。
最后,商鞅在秦军追捕中毙命,只落得个“车裂”的下场。
但变法得以继续实行下去。
商鞅变法是中国古代一次成功的变革记为新发,他让秦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并且为以后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而且确定了法治的思想。
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人物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他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
他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
他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
他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变法得以贯彻执行。
由于这一切,秦国很快富强起来,奠定了此后秦统一全中国的基础。正如汉代王充所说的:
“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论衡·书解篇》)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在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在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在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为秦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对此后秦国以及秦代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