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限行时间2021最新规定外地车 深圳各大车辆限行汇总
其实深圳各个方面限行信息还比较多,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汇总一下各个车辆的限行信息,大家出门之前一定要多多注意,不然可能是会面临罚款的哟,一起详细了解吧。
限行时间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
限行车辆
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
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及中型以上客运车辆。
(三)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注意: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限行道路
全市道路,以下道路除外:
(一)深圳市内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二)深圳湾口岸: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三)皇岗口岸: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五)罗湖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六)文锦渡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七)沙头角口岸: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八)莲塘口岸:G25长深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九)深圳机场: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处罚标准
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对于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将按照冲禁令予以3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申请免限行
外地车一个月可以申请一次免限行
关于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除公交营运大中小巴和出租小汽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
(二)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路段设置出租小汽车专用道,供出租小汽车专用。所有载客经和平路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在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进入,在到达交通楼落客后,禁止在交通楼停车场候客或载客。
关于对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每日7时至24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罗湖区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内通行。
(二)本条款所称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是指东门路以西、立新路以南、新园路以东、深南辅路和永新街以北内侧人行道范围内。
(三)本条款所称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关于福田口岸片区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进出福田口岸西侧公交场站的公交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福田口岸西侧通道进入,由公交场站北面出口驶出。
(二)进出福田口岸片区的社会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东侧的南北向道路和裕亨路北侧的东西向道路通行后驶出口岸片区。
(三)裕亨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空载出租小汽车进入,所有进入渔农村的载客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裕亨路(靠左侧车道)东行经过福田口岸,进入渔农村综合停车场出租车落客点下客后驶离。
关于福中一路儿童医院路段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北侧两条车道设置为医院预约车辆通道,禁止出租车在最北侧两车道通行。
(二)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南侧车道设置为即停即走通道。
(三)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的南侧第二车道设置为出租车排队等候通道,出租车必须经过该通道再依次进入上客区。
关于采取限制大型车辆通行的措施: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车辆驶入临平一路(红岗路至清平高速段)。
(二)每日0时至24时(含法定节假日),禁止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驶入国花路、裕亨路。
(三)本通告所称大型车辆是指大、中型客车,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关于龙岗区平湖火车站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理的措施: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机动车驶入上大街(述昌路以北段)、益民路(平湖汽车站以西段)。
(二)上大街(述昌路以北段)、益民路(平湖汽车站以西段)沿线相关单位、居民车辆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关于在福田口岸裕亨路实施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一)裕亨路福田口岸联检大楼西侧至东侧路段实行3分钟(含停靠)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自裕亨路桂花路口至联检大楼东侧斑马线区间(不含斑马线)的路段连续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处300元罚款、记3分,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关于在深圳机场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网约车上客通道实施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一)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空港八道南侧停车场区域内的“网约车上客通道”实行即停即走管理。机动车通过上述路段的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处300元罚款、记3分,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关于在深圳北站实施即停即走的管理措施:
(一)深圳北站西广场负一层(深圳北站西广场B1通道入口至B1通道出口)实行3分钟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通过即停即走上落客通道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含停靠时间)。同时致远中路全路段严禁机动车临时停放、上落客。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处300元罚款,扣3分,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关于坪山区高铁站周边道路实施即停即走的管理措施:
(一)岁松路实行3分钟(含停靠)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通过岁松路的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处300元罚款,记3分,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关于在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实行预约通行措施:
(一)所有双休日、元旦、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含法定调休时间)的每天0时至24时,在仙湖植物园、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二)交通管制期间,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出租车除外)必须经网络预约成功,才能在管制区域通行及停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规定的影响。
(三)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网站、预约通行二维码等渠道可进行预约,进入预约区域时请主动向执勤民警出示预约成功短信或预约成功页面。
(四)车辆未经预约或违反本通告进入限行区域的,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300元罚款记3分,未预约违规进入停车场的,按照《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五)除夕、春节假期及元宵节,我局将安排警力对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实行现场管制,不实行预约通行,请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
一、全市公交专用车道:工作日的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下列道路除外:
(一)深南路(文锦路至华富路段)、红荔路西行(上步路至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段)公交专用车道:每天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二)莲花路东行(新洲路至莲花支路段)公交专用车道:每天24小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莲花垃圾转运站环卫作业专用车辆,可以经莲花路雨田路北侧(莲花垃圾转运站段)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三)莲塘尾一路(莲塘尾二路至正尾路段)东往西方向公交专用道:工作日7时至8时30分,16时至18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四)梅观路(梅林检查站至笋岗路口段)公交专用车道:工作日的每天南行方向7时至9时,北行方向7时30分至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五)艺海路、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东行(罗沙路至盐排高架)、大梅沙隧道东行出大梅沙匝道、艺海路上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西行匝道、深盐路上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东行匝道公交专用车道: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每天9时至21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六)坂银通道公交专用道: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
二、以上所称的公交车辆是指线路公交车辆和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
三、目前我市部分10座(含10座)以上客车车辆号牌为蓝牌,该部分车辆所有人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置换为黄牌的手续。
四、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本通告自2021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0日施行。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
自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在以下道路对电动自行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
禁止行驶的高速、快速路范围: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2.快速路:丹平快速路,沿河路(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月亮湾大道。
福田区限制行驶道路:
皇岗口岸片区(含皇岗口岸广场、福田南路滨河大道以南路段、百合路),皇岗片区(滨河大道以南、益田路以东、福强路以西、福强路以北),福田口岸片区(含国花路、裕亨路及福田口岸片区其他路段),福田保税区片区(含桂花路以南片区路段、福田保税区围网内所有路段、桂花路),新洲片区(滨河大道以南、福强路以东、福强路以北、益田路以西),华强北片区(华富路以东、上步路以西、深南路以北,红荔路路以南),华强南片区(华强南路以东、上步路以西、滨河大道以北、深南路以南),福虹片区(深南路以南、福华路以北、华强南路以西、福田路以东),中心片区(彩田路以西、新洲路以东、红荔路以南、滨河大道以北),上沙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下沙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泰然片区(深南大道以南,滨河大道以北,泰然一路以西,京港澳高速竹子林立交),沙尾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沙嘴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红岭路(含红岭北路、红岭中路、红岭南路),埔尾街,巴丁街,南园路(红岭路口至上步路口),东园路,同德路,上步路(含上步北路、上步中路、上步南路),会堂街,益民路,同心路,同福路,荔香街,华强北路,华强南路,华富路,梅观路,皇岗路,振华西路,福港路,彩田路,莲花支路,雨田路,宏威路,金田路(红荔路口至福强路口),福明路,福虹路,福华路,福星路,福田路,福华三路(彩田路口至新洲路口),益田路(红荔路口至福强路口),福荣路,沙嘴路(福强路口至福荣路口),沙尾路,金地一路,新洲路,中康路,梅林路,凯丰路,梅康路,林丰路,林安街,梅丰路,八一路,梅华路,奥士达路,梅青路,梅秀路,梅华西路,梅北路,梅坳一路,梅坳二路,梅坳三路,梅坳四路,梅坳五路,梅坳六路,梅坳七路,梅坳八路,梅村路,梅中路,泰科路,梅丽路,梅亭路,龙尾路,梅山街,下梅林一街、下梅林二街、香梅路(含香梅北路),福龙路,香蜜湖路,侨香路(香梅路口至侨城东路口),香林路,莲花路,红荔路(含红荔西路),民田路,福华一路,中心三路,中心四路,中心五路,福中一路,福中路,福中三路,益田路(福强路口至福荣路口),福民路,福强路,笋岗西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福田)。
罗湖区限制行驶道路:
罗湖口岸片区(沿河路、北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春风路以南),东门片区(人民公园路以东、笋岗路以南、东门中路以西、深南东路以北),南湖路,嘉宾路,友谊路,爱国路,翠竹路,布吉路,金稻田路,文锦路(含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田贝一路,田贝二路,田贝三路,贝丽南路,水贝珠宝园片区(翠竹路以西、田贝四路以北、文锦北路以东、布心路以南),布心路,太白路,太宁路,乐园路,童乐路,笋岗物流园片区(笋岗东路以北、宝岗路以西、泥岗东路以南、红岭北路以东),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三路,红岗路,金塘街,金碧路,宝岗路,东门路(含东门北路、东门中路、东门南路),解放路,向西路,晒布路,迎春路,人民南路,建设路,人民公园路,新园路,和平路,宝安北路,宝安南路(笋岗路口至滨河大道段),书城路,桂园路,松园路,红桂路,中兴路,南极路,华丽路,湖贝路,新安路,黄贝路,新秀路,凤凰路,莲塘路,聚宝路,国威路,鹏兴路,罗沙路,春风路,笋岗东路,深南东路。
南山区限制行驶道路:
深圳湾口岸片区(后海滨路以东、沙河西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南、望海路以北),欢乐海岸片区(沙河东路以东,侨城东路以西,白石路以南,滨海大道以北),后海滨路,沙河西路,后海大道,南海大道,沿山路,港湾大道,妈湾大道,临海大道,赤湾小南山隧道,松湖路,工业一路,太子路,兴华路,工业二路,爱榕路,招商路,蛇口新街,水湾路,海月路,工业三路,工业五路,沿山路,工业六路,工业七路,工业八路,工业九路,蓝天路,荔园路,近海路,花果路,渔村路,湾厦路,兴工路,兴海大道,赤湾六路(兴海大道至赤湾五路),振海路,港城路,航海路,听海路,通海路,前海大道,梦海大道,桂湾三路,桂湾四路,前湾二路,前湾三路,铲湾路,怡海大道,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望海路,金世纪路,蛇口老街,石云路,南光路,南山大道,南头街,南新路,艺园路,常兴路,前海路,茶光路,龙珠大道,珠光路,龙井路,西丽路,珠光北路,公园路,公园南路,龙珠四路,龙珠三路,侨香路,桃园路,科苑路,科技南路,白石路,高新中四道,高新南四道,创业路,登良路,东滨路,四海路,桂庙路,学府路,沙河街道办片区道路(含侨城东路、石洲北路、石洲中路、沙河东路),桃源街道办片区道路(含丽水路、丽山路),粤海街道办片区道路(含海德二道后海滨路口至南海大道路口段、文心五路),深南大道(南山)。
盐田区限制行驶道路:
盐梅路,盐三路,官上路,深盐路,洪安路,洪安四街,洪安三街,洪安二街,东海四街,梧桐路,沙盐路,东海道,艺海路,闲云路,环碧路,环梅路,北山道,永安北一街,永安北三街,永安路,盐田北四街,盐田北五街,明珠大道,海景二路,金融路,东和路,海涛路,中英街,环城路,步步街,桥头街,海傍街,海山路,香径东街,香径南街,沙深路,盐田路,二十二米大道。
通行规则: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相关规定。
除高速、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具体行业范围包括:
(一)医疗卫生;
(二)邮政、快递、报刊投递;
(三)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
(四)环卫清洁;
(五)外卖配送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
(六)农贸(农批)市场商户销售和配送货物。
龙岗、龙华、坪山区和大鹏新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
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在以下道路对电动自行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
(一)禁止行驶的高、快速路范围: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2.快速路: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北环大道,南坪快速路、福龙路、机场南路、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兴海大道。
(二)龙岗区限制行驶道路:
惠盐公路,沙荷路,新龙路,同心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同力路,同庆路,乐园路,龙湖路,吉祥路,龙翔大道,盛龙路,龙园路,龙河路,碧新路,新生路,植物园路,龙岗路,鹏达路,丹沙路,龙平路(含龙平东路、龙平西路),城园路,龙福路,建设路,德政路,清林路,龙城中路,龙城南路,吉祥中路,富坪路,同富路,龙飞大道,风采路,青春路,如意路(含如意中路、如意南路),飞扬路,清辉路,清水路,丰田路,黄阁路(含黄阁中路、黄阁南路),爱南路,清风大道、高科大道,宝龙大道,南同大道,锦龙大道(龙岗段),五和大道,冲之大道,张衡路,稼先路,隆平路,贝尔路,雅园路,永香路,坂雪岗大道,坂澜大道,坂李大道(五和大道与航嘉大道交汇处),环城北路,新横坪路(龙岗段),凤凰大道,平湖大街,富安大道,平吉大道,东深公路(东莞雁田加油站至良田路建材市场),丹平公路,坪地湖田路,平龙路,平安大道,粤宝路,吉华路,环城路,三联路,金利路,金龙路,长龙路,华龙路,长盛路,长青路,宝丽路,龙岭路,八约一街,八约二街,布吉路,莲花路,联布北路,金运路,中兴路,铁东路,新乐路,铁西路,百花一街,百花二街,锦龙路,湖南路,中元路,吉政路,政清路,广场路,布沙路,育苗路,湖西路,中翠路,百鸽路,荣华路,禾坑路,罗岗路,金鹏路,科技园路,布澜路,景芬路,东西干道,国芬路,星火路,西环路,新红棉路,宝荷大道,龙岗大道,深汕路,布龙路(龙岗段)。
(三)龙华区限制行驶道路:
深圳北站周边道路(含留仙大道致远中路口至民塘路口段、玉龙路民塘路口至致远中路口段、民塘路、致远中路玉龙路口至留仙大道路口段),白石龙路,观光路,民治大道,民旺路,民宝路,工业路,龙华公园路(工业路口至人民路口),龙华大道,民康路,民丰路,民乐路,民兴路,民治民福北路,华霆路,华丰路,华昌路,华发路,华荣路,华兴路,华繁路,华宁路,华盛路,浪荣路,浪花路,浪静路,东环一路,东环二路,龙华人民路,中环路,腾龙路,三联路,龙华和平路,新区大道,清湖路,龙观大道,龙胜路,观澜大道,人民路,大和路,观平路,高尔夫大道,观天路,环观中路,环观南路,福前路,大浪南路,建辉路,景龙建设路,清泉路,清华路,雪岗北路,民清路,油松路,桂月路,章企路,泗黎路,华旺路,华达路,华悦路,留仙大道(龙华段),布龙路(龙华段)。
(四)坪山区禁止行驶道路:
1.路段(由南及北排列):
坪山大道(沙坑二路-汤坑路段)、丹梓西路(深汕路-站前路段)、绿梓大道、深汕路(坪山段,不含辅道内的非机动车道)。
2.立交及跨线桥上跨段(具体范围以分、合流点为准):
丹梓大道-绿梓大道立交。
(五)大鹏新区禁止行驶道路:
坪西路(葵新南路-迭福立交段)、深葵路(背仔角-溪坪南路段)、葵坝路。
通行规则:
(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相关规定;
(二)未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坪山区及大鹏新区上路行驶。
除高速、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具体行业范围包括:
(一)医疗卫生;
(二)邮政、快递、报刊投递;
(三)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
(四)环卫清洁;
(五)外卖配送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
(六)农贸(农批)市场商户销售和配送货物。
宝安、光明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定:
自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高、快速路。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2.快速路: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北环大道,南坪快速路、福龙路、机场南路、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兴海大道。
(二)宝安区禁止行驶道路及片区。
1. 路段(由南及北排列):
107国道(不含辅道内的非机动车道)、留仙二路、留仙三路、前进一路、金港大道、宝石公路(不含辅道内的非机动车道)、福洲大道(福凤路-洲石路段)、石岩外环路、黄埔路、南环路(宝安大道-锦程路段)、锦程路、芙蓉路、松岗大道、松福大道(宝安大道以东段)。
2. 片区:
(1)机场片区:机场道、领航高架桥(含离港平台)、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领航五路、领航六路、领航七路、领航八路、空港一道、空港二道、空港三道、空港五道、空港六道、空港七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宝源路(机场段)、新港务码头大道。
(2)国际会展中心片区:南环路(含)-滨江大道(含)-福园二路(不含)-重庆路(含)围合区域。
3.立交及跨线桥上跨段(具体范围以分、合流点为准):
创业立交、西乡立交、凤凰立交、南环立交、沙井立交、新桥立交、芙蓉立交、福洲立交、洲石立交、塘下涌立交、新安二路-107国道跨线段、新安五路-107国道跨线段、固戍一路-107国道跨线段、东方大道-107国道跨线段、洲石路-107国道跨线段、宝石路-松白路跨线段、宝安大道-机场下穿通道段、宝安大道东宝河桥段。
(三)光明区禁止行驶道路。
1.路段(由南及北排列):
洲石玉支线、东长路(长圳路-御康华庭路口)、明浪路(观光路-禾槎涧大桥)、松福大道。
2. 立交及跨线桥上跨段(具体范围以分、合流点为准):
光侨立交、光明大道-松白路跨线段。
未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宝安、光明区上路行驶。
除高速、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具体行业范围包括:
(一)医疗卫生;
(二)邮政、快递、报刊投递;
(三)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
(四)环卫清洁;
(五)外卖配送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
(六)农贸(农批)市场商户销售和配送货物。
一、这些车辆所有道路禁行
每天0时至24时禁止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在深圳市内所有道路行驶
二、禁止大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
1.区域。
(1)东起新洲路(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含香梅路),南起深南大道(含深南大道),北至北环大道(含北环大道)。
(2)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与爱南路(含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段),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北至龙平公路(含龙平公路)。
(3)东起黄阁路(含黄阁路)与爱南路(含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段),西至盐龙大道辅道(不含盐龙大道辅道),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与G15高速(不含G15高速),北至清林路(含清林路)。
2.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南海立交段)、笋岗路、北环大道(龙珠立交至上步立交段)、侨香路(香莲立交至深云路段)、滨海大道、滨河大道、S30惠深沿海高速公路(林场隧道至罗沙路段)。
罗湖区:罗沙路、人民公园路、新园路、红桂路(人民公园路至新园路段)、延芳路(罗沙边防通道桥至东湖公园南门段)、临平一路、春风高架桥、沙湾路(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段)、玉平大道北往南方向通往清水河和红岭路方向的右转匝道。
福田区:泥岗路(黄木岗立交至红岭立交段)、皇岗路、梅观路、莲花路、上步路、福民路、彩田路、福强路、裕亨路、福龙路(香环立交至南坪立交段)、梅林路(梅山街至彩田路段)、梅华路(梅丽路至越华路段)、凯丰路、中康路。
南山区:龙珠大道(北环大道至沙河西路段)、南海大道(港湾大道至北环大道段)、后海大道、东滨路、海月路、爱榕路、工业六路、工业七路、近海路、公园路、太子路、兴华路、招商路、蛇口新街、蛇口老街、海昌街、赤湾商业街、南新路、桂花路、松湖路、荔湾路、铲湾路、棉山路、前海路、沙河西路(北环大道以南段)、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龙珠八路、南坪快速塘朗山立交桥底(塘朗山隧道北出口往北130米至260米)段。
盐田区:梧桐山盘山公路、盐梅路(盐三路至惠深沿海高速小梅沙入口段)、盐三路、洪安二街(东海四街至北山道段)、东海道(洪安路至永安路段)、艺海路(含惠深沿海高速公路大梅沙匝道-艺海路口)、环梅路。
宝安区:宝安大道、东方大道(田园路至松岗大道段)、楼岗大道(107国道至松岗大道段)、松明大道(107国道至松瑞路段)、政丰北路(白石厦大道至福洲大道段)、G4(广深高速)和G15(机荷高速)鹤州出口往航站楼方向匝道、机场南路G4(广深高速)鹤州入口往福田方向和广州方向匝道、机场南路主道全路段、宝石西路、宝石南路(青年路以北段)、宝石东路(羊台山工业路以西段)、机荷高速溪之谷收费站及进出口匝道。
龙岗区:龙平东路(龙城大道以东段)、雅乐园路(平南路至龙岗大道段)、龙园路(福宁路至南联路段)、平南路(龙岗大道至龙平东路段)、龙兴街(龙平东路至龙岗大道段)、圩肚街、向东路、龙岗路(鹏达路至龙岗大道段)、建新路、翠竹路(建新路至龙岗大道段)、冲之大道(张衡路至稼先路段)、教育北路(盐龙大道至环坪路段)、环坪路(教育北路以西路段)、雅园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永香西路、力嘉路、松柏路、富康路(沙荷路以北段)、保康路、松茂路、六约路、礼耕路、勤富路、科技园路(香叶路以西段)、景芬路(香叶路以西段)、香叶路、星火路、龙岭南路、竹坡路、坂银通道、金排路(禾富东路至信鸽路)。
龙华区:玉龙路(南坪快速路至新区大道段)、建设路、龙华人民路(龙观路至福龙路段)、民丰路、民安路、腾龙路(民宝路至和平路段)。
坪山区:人民路(光祖北路至宝梓中路段)、体育一路、碧三路、新合路(体育二路至比亚迪路段)、光祖北路(坪山大道至吉祥路段)、吉祥路(光祖北路至吉康路段)、创景路(金牛东路至金田路段)。
大鹏新区:南澳富民路。
3.广场。
火车站东、西广场。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不含本通告内规定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的区域、路段和广场):
1.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福荣路,北至布心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不含泥岗路红岭立交以东段)、北环大道(不含龙珠立交至沙河东立交段)。
2.路段。
罗湖区:金湖路(银湖路至武警医院段)。
宝安区:翻身路、前进一路、创业一路、新沙路。
龙华区:三联路、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坪山区:乌石路(深圳段)、坪山大道(东纵路至锦绣北路段)、行政一路和行政九路。
光明区:光翠路、长春路、振明路、金安路、集美路、静宁路、金辉路、望胜路、红花路。
前海自贸区:前湾三路(西往东方向,临海大道至听海大道段)。
(三)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罗湖区:文锦北路(洪湖立交以北段)。
南山区:沙河西路(北环大道至松白公路段)、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白石路、沿山路、科苑路(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创业路。
龙岗区:五和大道(张衡路至贝尔路)、六和路、四联路(红棉三路至龙岗大道段)。
龙华区:和平路、民治大道(布龙路至工业路段)。
坪山区:锦绣路(翠景路至宝梓南路段)、白石路。
光明区:民生大道、光明大街、光明大道(光明大道东行方向松白路路口以西段除外)
(四)每天7时至9时30分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龙岗区:张衡路。
(五)每天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驶入以下路段:
宝安区:德政路
三、禁止小型货车行驶的
时间和路段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1.区域。
东起新洲路(不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不含香梅路),南起红荔路(不含红荔路),北至北环大道(不含北环大道)。
2.路段。
罗湖区:沙湾路(东湖水厂至沙湾检查站)。
南山区: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一号路。
(二)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
罗湖区:书城路、金塘街、金华街、万象街、木棉花街、嘉宾路西段(宝安南路至金塘街)。
福田区: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国花路、裕亨路。
龙华区: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三)工作日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小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行驶:
1.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及福强路(不含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北至布心路、泥岗路、北环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北环大道)。
2.路段。
罗湖区:爱国路(布心路至沿河北路段)
福田区:梅林路、梅华路、梅丽路、凯丰路、中康路、梅观路(北环大道至南坪快速路段)。
南山区:后海大道、南海大道(北环大道至港湾大道段)、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
3.广场。
火车站东、西广场。
外地货车还需遵守以下规定
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除遵守上述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外,还须按照以下规定通行。
(一)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
(二)下列高速公路及基本货运通道不受上款限行措施限制:
1.高速公路。
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林场隧道以东段)、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2.基本货运通道。
跨区域:北环大道(北环龙珠立交以西段)、福龙路(南坪立交以北段)、南坪快速、布龙公路、丹平快速、坪葵路、盐葵路、观光路。
福田区:市花路。
罗湖区:沿河路、布心路、泥岗路(泥岗红岭立交以东段)、红岗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清水河三路、清水河四路、清水河五路。
南山区:月亮湾大道、茶光路、兴海大道、港湾大道、妈湾大道、临海大道、右炮台路、赤湾二路、赤湾五路。
盐田区:深盐路、北山道、永安路、明珠大道、洪安四街。
宝安区:107国道、西乡大道、机场道、机场南路辅道、航站四路、机场支一道、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空港一道、航站二路、宝源路、洲石路、广田路、松福大道、松岗大道、芙蓉大道、福永二路、大洋路、凯城二路、芙蓉路、松瑞路、福洲大道、凤塘大道、兴围路、前进二路、水库路、福园一路、福园二路、金湾大道、象山大道、永和路、沙松路、南环路、料坑大道、新和大道。
龙岗区:布沙路、龙岗大道、盐龙大道、坂李大道、惠盐公路、横东岭路、东泰路、红棉路(盛宝路-长深高速段)、布澜路、西环路、盛宝路、东西干道、宝荷路、爱南路(宝荷路-龙岗大道)、锦龙四路、碧新路、宝龙大道、良白路、东深路、创新路、宝南路、沙荷路、丹农路。
龙华区:清吉路、清祥路、民康路、东环二路、泗黎路、龙观路、观澜大道、浪荣路、同胜工业园路、华辉路、华兴路(华辉路-布龙路)。
坪山区:丹梓大道、比亚迪路、坪山大道(东纵路至锦绣北路段除外)、丹梓西路(站前路-深汕公路)。
光明区:光侨路、根玉路、松白公路、公常路、新玉路。
(三)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不受本条第一款限行措施限制:
新能源车、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相关说明: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2.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小型货车是指轻型或微型货车。
3.原《深圳市公安局关于防疫期间调整我市货运限行政策的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一、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教练车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在全市范围内通行(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以东段)、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除外)。
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在全市所有道路进行教练。
二、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教练车
(一)工作日7时30分 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在深圳全市道路进行教练。
(二)工作日7时至20时禁止在以下路段进行教练:
1.南山区:深湾一路(白石路至滨海大道段双方向)、白石二道(沙河东路至深湾二路段双方向)、白石三道(沙河东路至深湾一路段双方向)、深湾四路、深湾五路、科苑路、科苑南路、高新中一道、高新中二道、高新中三道、高新中四道、高新中五道、科研路、科技中一路、科技中二路、科技中三路、科苑路、科技路、铜鼓路、科兴路、翠溪路、科发路、科丰路、科伟路、科华路、科智东路、文华路、琼宇路、青梧路、科慧路。
2.跨区域路段:白石路
(三)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在以下路段进行教练:
1.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内道路。
2.南山区:茶光路(同乐路至创科路段)、创科路(茶光路至打石一路段)、打石一路(同乐路至创科路段)。
3.龙岗区:环城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稼先路、隆平路、贝尔路(梅观高速至坂雪岗大道段)、冲之大道(贝尔路至环城路段)、稼先路、张衡路、居里夫人大道、坂雪岗大道(吉华路至环城路段)、五和大道(吉华路至环城路段)、平大路、新厦大道、中环大道、粮库一号路、平朗路、石背路、龙颈坳路。
4.宝安区:金科路、罗田路、兴业路(新安六路以南段)、新湖路(新安六路以南段)、福园一路。
5.龙华区:清新路(清宁路至清祥路段)、清宁路(清新路至清庆路段)、清庆路、清丽路、清祥路(清庆路至清新路段)、环观南路(高尔夫大道以北段)、三号路、德政路(石岩外环路以东路段)、石龙仔路、浪荣路、浪花路、浪腾路、浪宁路、浪静路、浪奔路、石凹路、简上路、建设路、民塘路、腾龙路。
6.坪山区:青松西路(聚龙山四号路以东段)、青兰一路、青兰二路、兰竹东路(青兰一路至青兰二路段)。
7.光明区:高新西路(木墩一路至东明大道段)、东明大道、凤归路、周家大道(聚丰路至华裕路段)、聚丰路(周家大道至光明大道段)、华裕路(周家大道至东明大道段)、华夏二路(东明大道至聚丰路段)。
8.大鹏新区:水厂路、银滩路(水厂路至滨海二路)、滨海二路(银滩路至工业大道段)、创富路。
三、本通告所称教练车是指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练车标志牌的车辆。
四、本通告所称“进行教练”是指学员驾驶教练车,教练员进行教学活动的行为。
五、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