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限行时间和范围
在大城市里交通拥堵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像许多发达城市为缓解交通堵塞实施了限行规定,2021年最新杭州限行表,错峰出行示意图及处罚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
《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正式发布,2019年7月29日起,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因驾乘人员来杭办事、就医、学习、开会等,需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可申请“进杭 ”!
申请次数:外省号牌(“非浙号牌”)小客车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本省“非浙A号牌”小客车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24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
申请时段:申请时支持两个时段选择-分别为00:00至次日00:00及12:00至次日12:00。详细内容请看》》2021杭州非浙A急事通新规定(申领次数+限行路段+限行范围)
浙A号牌小客车限行时段:工作日的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6∶30—18∶30时段。
限行路段: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
限行规则:错峰限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尾号)对应具体限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
星期一:尾号1和9禁止通行;星期二:尾号2和8禁止通行;星期三:尾号3和7禁止通行;星期四:尾号4和6禁止通行;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
限行范围图:
温馨提示:本次杭州限行新规调整,对浙A号牌小客车的错峰出行措施无任何变化。
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
限行时段: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共6个小时;错峰区域内的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共4个小时。
限行路段: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错峰圈内所有道路,含边界道路(除紫金港路外);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桥不含。高架路、快速路包含留石高架路、东湖快速路、九堡大桥、通城高架路、时代高架、中河高架路、上塘高架路、秋石高架路、西兴大桥、复兴大桥、钱塘快速路、德胜快速路、文一路隧道等。
限行规则:错峰时段内实行全号段禁止通行。
限行范围图:
限行时段: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错峰出行范围内的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仍是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
限行路段:东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绕城高速公路(南线)—绕城高速公路(西线)—绕城高速公路(北线)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机场公路不含),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高架路、快速路包含彩虹快速路、之江大桥、紫之隧道、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留石高架路、东湖快速路、九堡大桥、通城高架路、时代高架、中河高架路、上塘高架路、秋石高架路、西兴大桥、复兴大桥、钱塘快速路、德胜快速路、文一路隧道等。
限行规则:错峰时段内实行全号段禁止通行。
限行范围图:
温馨提示:萧山区原“非浙A号牌”小客车“错峰出行”措施按照本次调整执行。
限行时间:全年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双休日如遇调休,以国务院规定为准)的8时30分至17时。
限行规则:凡悬挂小型车号牌(蓝牌)的机动车辆(含个性化牌照、临时号牌)需在西湖风景名胜区限行区域(道路)内通行的,其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必须与公历日单双号相一致。即:小型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允许在奇数日通行;2、4、6、8、0的允许在偶数日通行。
限行路段:北山街—环城西路—湖滨路—南山路—玉皇山路—玉皇山隧道—南复路—虎玉路(凤凰山路)—虎跑路—之江路—梅灵南路—梅灵隧道—梅灵北路—天竺路—灵隐支路—灵溪隧道(北至马家坞路口)—灵溪南路—灵隐路—玉古路—玉泉路—灵隐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其中,北山街(保俶路—环城西路段)、环城西路、湖滨路、南山路(解放路—万松岭路段)、南复路、虎玉路(凤凰山路)、虎跑路(之江路至虎玉路)、之江路、梅灵南路(小牙坞—之江路段)不属此限。
限行范围图:
在地面道路违反“错峰出行”规定的认定为“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在高架、快速路违反“错峰出行”规定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管理办法》 *新文件
《关于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实行机动车环保行动的通告》
《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
《关于新能源客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等事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