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武汉整顿电动车措施/规定
在武汉生活的朋友们肯定都看到过这样一个情况,就是在地铁口有很多摩的,在路上会有很多电动车不看红绿灯,还有一些直接走brt专用车道,如今要整治电动车,其实小编心里还是很开心的,救人一命。
昨日,武汉市交管局出台《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八条措施》,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等“三类车”实行“八个一律”。
一、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载客营运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
三、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
四、擅自加装动力装置以及遮阳伞、顶篷、座椅等其他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没收非法装置;
五、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证、行驶证的,一律依法拘留;
六、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一律依法拘留;
七、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依法按照机动车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八、对外卖、快递等企业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以及因交通违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企业的管理主体责任。
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聚集候客、非法营运;电动自行车无牌、闯入高架桥梁隧道、逆行、闯红灯、带篷打伞、违法载人、载货超限、不按道行驶;超标电动车、摩托车违禁通行;共享电动车非法上路。
交管部门介绍,按规定,非机动车或行人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依次为不超过10%、30%-40%、60%、70%-80%。
红绿灯下的路口,被认为是电动车的最危险区域。记者观察发现,机动车按绿灯通行或抢黄灯时,最容易与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相撞。
电动车载客营运一律依法扣车
面对随处可见的电动自行车乱象,面对血淋淋的街头惨祸,为了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昨日武汉交管部门宣布,今起展开为期数月的大整治,以扭转电动自行车“任我行”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