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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人员如何返鄂

时间: 2023-02-03

如今各地的春节活动也已经相继结束,虽然目前新冠病毒的疫情还没有得到完全的控制解决,但是为了维持社会的运行,还是需要大家返回到自己的龚总岗位上,对此许多市民询问说曾经滞留在湖北之外的人员应该如何返回呢?是否允许返回呢。

在外人员如何返鄂

返鄂要求

为做好湖北省在外人员返鄂、省内人员返汉服务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范围内返鄂返汉人员的跟踪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二、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在本辖区确定的进出口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迎接、体温检测、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由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导督促辖区内返鄂返汉人员所属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按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返鄂返汉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四、返鄂返汉人员,须由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所在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

五、返鄂返汉人员返回途中,必须遵守所在地、途经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在外人员如何返鄂

十堰返回要求

根据省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为做好返堰返汉人员服务管理工作,2月2日晚,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23号通告如下:

一、返堰返汉人员目前是指在省外的十堰人员返堰、省内在堰人员返汉,此两类人员可以放行。

二、十堰与省内各地、市、州(不含武汉)之间、十堰境内各县(市、区)之间人员暂时不得流动,待省指挥部后续发布相关通知后再行通告。

三、各县(市、区)在本辖区高速公路、国道封控点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服务、体温检测、信息录入、跟踪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四、返堰人员须填写申请表后,由目的地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目的地所在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返堰人员返回时需携带身份证、申请表等证明文件。

五、返汉人员须提前了解武汉当地的相关政策,并按武汉当地规定提出申请。返汉时,需携带身份证、武汉当地审核意见等证明文件。

在外人员如何返鄂

黄冈

对省外返回黄冈人员,各交通管控点凭出发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证明,在做好消毒测温、信息登记工作后放行。

同时通知返回黄冈人员所属单位及辖区政府按照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返程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省内其他地方来(返)黄冈人员从严管控,并按2月1日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公告执行,严格控制市区居民出行。

离开黄冈人员,同样还需要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毒后,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注明出行人员身份、人数、车牌照、去向和事由等情况,盖单位公章),经检查身体健康,经所在县(市、区)防疫指挥部筛查确认后出具证明,各交通管控点予以查验登记放行。

荆门

荆门市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出台如下细则:

一、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范围内返鄂返汉人员的跟踪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二、各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在本辖区内确定的进出口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迎接、体温检测、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各县(市、区)防控指挥部要督促辖区内返鄂人员所属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按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返鄂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四、返鄂返汉人员须由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所在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报市防控指挥部备案后返回。

五、返鄂返汉人员返回途中,必须遵守所在地、途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月1日,湖北省天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在外人员返乡、市内人员返汉服务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相关《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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