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收账款账目的管理条例 企业应收账款定义
1、明确催收应收账款应当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为依据,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企业资金及时回收;
2、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应收账款的责任人;在奖励方面要具体、具有操作性;
3、要注意诉讼时效,防止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债权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应收账款包括已经发生的和将来发生的债权。前者如已经发生并明确成立的债权,后者是现实并未发生但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债权。
为了核算应收帐款,应设置“应收帐款”科目。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应收的各项款项,贷方发生额反映已收回或已结转坏帐损失或转作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应收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收帐款的帐务处理为:
1、企业经营收入发生应收款项时:
借:应收帐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
贷:其他业务收入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2、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包装费:
借:应收帐款
贷:银行存款
收回代垫费用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3、企业应收帐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帐款
4、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经确认坏帐的应收帐款:
借:坏帐准备
贷:应收帐款
未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经确认为坏帐的应收帐款:
借:管理费用
贷:应收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