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代扣代缴定义及目的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
代扣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者现金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
2、即由支付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依法直接扣收税款代为缴纳;
3、代扣代缴目的是对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税源实行源泉控制。
1、法定扣缴的只有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一般理解是指单位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其他的都是根据税务部门的实际需要,对零星、难于控管的税源进行委托代扣代缴,如农村个体税收、集贸市场、私房出租等;
3、委托代扣代缴一般事先经过税务部门确认,并签订代征协议后才能实施代征。
1、公司付给的私人劳务费不在代扣范围中,因为还涉及到征收营业税问题,所以应由个人凭个人身份证、公司支付证明(加盖公章)到税务局申请开具劳务发票并缴纳税款(8%左右),公司凭对方的发票支付并在税前列支;
2、没有发票不能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