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申请公租房区分户籍,具体如下:
一、本市户籍申请人:
(一)申请人员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本市无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不超过3010元)。
4、低保户:有承租能力者,未享受过廉租房。
二、非本市户籍申请人:
(一)申请人员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本市无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4、呼市居住两年以上,工作相对稳定,达一年以上。
随着时间的变化这些要求也会发生变化,具体请咨询相关房管部门。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