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是否可以在本地办离婚手续需要分情况讨论。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不能异地办理。但如果是到法院离婚,被告在异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异地法院办理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