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
由于土地出让方式和用途的不同,土地出让金也不尽相同,最普遍的通过招拍挂拿地的价格就是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由当地地方政府和征地工程主管部门协商,根据当地当时的土地价格进行协商议定。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