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在公司清算期间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上登报公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
登报公告可以超过60天,超过公告期是允许的,公告期满之后才能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