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被口头辞退的办法如下:
1、首先,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行为,应给员工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这时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立即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单位不出具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监察大队有受理登记记录,有协调记录;或者员工也可以报警举报公司违法开除员工,有报警回执,有调解记录,员工可以搜集以上证据固定单位口头辞退的事实。
2、还可以找同事等证人作证;
3、找单位停缴社保的证明;
4、搜集单位取消门禁的证明;
5、搜集岗位工作被取代的证明;
6、搜集结清工资证明;
7、还可以通过录音和录像,固定被辞退的事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