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并没有规定职工可以请多久时间的事假。事假,是指劳动者因为私事而请假,没有特殊事由,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但是劳动法没有赋予职工事假天数的权限,只是规定了企业职工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报酬。对于是否批准事假,批准多长时间事假是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只要依照法律规定,遵循社会公序良俗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