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纠纷是指他人实施侵害健康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健康权是指公民以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全发挥,维护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健康维护权和劳动能力以及心理健康。健康权纠纷也是平时人们所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赔偿标准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