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并没有派出所调解期限,具体讲解如下:
一些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轻伤已超出派出所的处理范围,属于公诉案件,如果公安不立案、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自诉,所以并无规定有调解期限之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