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1-23
收条与借条有什么不同,具体如下:
1、含义不同:
(1)借条是指借、贷双方根据口头借贷协议在履行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
(2)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正式的收条又称为收据,有关行政、事业、企业等单位部门正式开具的叫做收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履行了交付钱或物的合同义务。例如,甲、乙双方签定有买卖合同,在乙履行货款义务之后,甲就必须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时则必须开具“收条”(收据或发票)给甲方收执。收条一般附有基础合同,基础合同可以是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形式的合同;
2、用途不同,借条是用以确认借款的法律事实,用以证明双方有借贷的法律关系。收条是用以证明收到债务人的还款、货款、赔偿金、服务费等;
3、出具人与持有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同,借条持有人应当履行给付借款义务,到期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的权利,而借条出具人负有到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的义务。收条持有人已经履行了向收条出具人支付金钱或物品,收条出具人已经收到了收条持有人向其支付的金钱或物品,一般来说,收条促进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
4、诉讼时效不同,借条如果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3年;收条,因不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经审查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则不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