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1-23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