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1-23
患者及家属在医患纠纷维权前需做好三个准备:
第一,复印和封存有关物证。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第二,最好咨询有关的医学专家,避免浪费维权成本。医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所以在纠纷中患者很难把握医院的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第三,患者或患者家属应注意保留与院方就医疗纠纷发生争议时的谈话内容,以补充自己的维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