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是合同关系局部变化,如标的数量的增减、价款的变化、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合同性质的变化,如买卖变为赠与,合同关系失去了同一性,此为合同的更新或更改。
我国《合同法》第77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变更实际上就是约定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未成立,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完毕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随之消灭,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