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1-23
不合法的,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应当撤销,现将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归纳如下:
1、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法院可以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可以同时责令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对于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法院还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