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1-23
这是实践中大家非常容易理解错误的一个问题,下面,我就这个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给大家:
第一个问题,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转让、分割、赠与。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第二个问题,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可以继承地上物的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因为这地上物部分所有权归投资人,也就是实际建设者所有,当然可以作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由继承人继承。
实践当中,基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物尽其用的原则,通常都是由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地上物的其他继承人给予货币补偿的方式,保持房证一体原则,更有利于彻底解决继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