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1-23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具体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与行政诉讼并列的诉讼制度,还有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法规为行政实体法,规范行政诉讼的程序规定为《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有原则: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