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1-23
现对未过户宅基地拆迁补偿主体简要介绍如下:
第一、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是对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的,未过户宅基地拆迁补偿主体应为原权利人。
第二、买卖宅基地而未办理过户登记,买受人是否可以获得补偿需要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买卖合同有效,则买受人可以依据有效的买卖合同要求出卖人给付获得的全部补偿;如果买卖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以根据无效的过错责任,主张出卖人赔偿相应损失。
第三、为争取自己的权利,建议买受人在征收或拆迁开始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有效。合同被法院确认有效后,持生效的判决或调解文书主张补偿与安置。
另外,如果是继承未办理过户,则宅基地拆迁补偿主体应为法定继承人或遗嘱、遗赠指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