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1-23
跟大家分享一下,行政行为的分类问题。行政行为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二、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三、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政行为;
四、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
五、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
六、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
其中的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求行政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常常被忽略。最典型的是,在要求履行行政行为或要求行政给付、行政赔偿、行政奖励行政行为中,法律均要求相对人依法提出申请,没有提出申请,并给予行政机关法定的或合理的履行期限,期限届满后,申请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