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两个人亲自到场,也就是说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登记离婚的条件有: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4、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