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可以退还的,但是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也可以起诉。
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彩礼退还分三种情况: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就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且双方都同意离婚的,男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第三,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双方都同意离婚的,男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当发生以上三种情况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