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这个问题表述不太清楚,不太完整。实际想问的应该是在刑事案件中批准逮捕的最长时间是多少?
在刑事案件之中,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经过审查之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到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在3日以内不宜对是否需要提醒逮捕作出决定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到4日。
人民检察院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是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