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对每月的报税时间规定不同,但都会按国家规定的报税时间来安排。
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如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止。
因此,15号当天交税不算逾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