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验资流程具体如下:
第一、选择合适的验资机构,并向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投资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4、银行进账单、对账单;
5、公司住所证明材料;
6、股东会决议及股东印章;
7、其他验资机构需要的材料。
第二、等待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即可
此外,在提交上述材料时,有以下两方面需注意:
第一点:如注册者选择货币资金出资。
1、在银行账户中投入资金时,需要在银行单据“用途”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如有多个投资方同时向银行账户投入资金,则应分别提供出资单据,包括进账单与对账单;
3、实际出资人应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投资人一致。
第二点:如注册者选择实物出资。
1、要保证投资人对用于投资的实物享有所有权;
2、确保用于投资的实物经过专业化评估,并具有评估报告;
3、投资后需办理实物所有权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九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