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出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因此,房产证的办理应当是由个人自行办理的,当然开发商有协助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的义务。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服务,只需要买受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费用就行,如果购房人担心开发商会不配合、阻碍自己办理房产证,可以自行办理,在开发商不履行自己义务的时候,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