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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解除劳动合同日期怎么界定

时间: 2023-01-23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民法典中解除劳动合同日期怎么界定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民法典中解除劳动合同日期怎么界定

民法典对劳动合同解除日期怎么界定没有规定,而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同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解除日期不同,例如协商解除的,在协议书上签字时间为合同解除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法定情形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法律中合同的解除一般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字后即算是解除的,对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来说也是一样的,在协议书上签字时间为合同解除时间,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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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不符合劳动法的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违反劳动法的合同,如果是违反强制性规定的,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员工工伤期间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按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形中公司不得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该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员工遭到工伤伤害后,公司通常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若是符合以下情况的,公司即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

2、员工犯有规定性的过错,比如员工严重违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因此,员工遭受工伤后,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分情况解除。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违反劳动法的合同,如果是违反劳动法强制性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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