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劳动争议开庭几次
劳动官司一审开庭几次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开庭几次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法律没有具体几次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案情不复杂,当事人到庭一次就可以了。如果一次开庭后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那么就需要等下次开庭,当事人就得再次到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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