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所有权归属问题
1、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2、要明确法律关系的性质实践中,对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是借贷还是赠与,在父母一方主张为借款的情况下,应当由父母来承担证明责任,这也与一般人的日常生活经验感知一致;3、准确认定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4、删除双方父母出资情况下房产按份共有的规定。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所有权归属问题
1、父母全出资的。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前出资买房,则该出资资金被认定是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予;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后出资买房,则认定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子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父母部分出资的。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属于接受该出资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后,则该出资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形具体有:父母出资支付全款登记在已婚子女名下的;父母出资支付全款登记在已婚子女配偶名下或双方名下的;父母出资支付首付款自行承担后续贷款的;父母出资支付首付款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