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1-23
视同工龄认定去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视同工龄认定也就是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前个人的工作年限,可以直接算作社保的缴费年限,和实际的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视同工龄具体的申请认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申请材料:视同工龄申请认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合同制员工需要有单位录用时的合同,临时员工需要有录用时有关部门的批复;
(2)就职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从业期间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从业时的工资册复印件;
(5)原单位工资介绍信,《工龄认定表》;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提出书面申请:参保人或者其用人单位在退休前的1-3个月,携带资料前往当地(有档案管理的市属、区属单位)社保部门养老待遇认定科室申请,填写书面申请表;
3、社保部门审理:社保部门审理后相关工作人员会进行核定,材料和实际情况相符的可以直接办理;
4、做出认定结果:社保部门会根据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如果工作原始档案齐全的,可以当即办理。若需要补找认定资料,则认定时间会有所拉长。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三、解放后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解放前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业务者,如有确实证明,除学习期间不计工龄外,其调派前与回本企业后的本企业工龄,得合并计算。
四、解放后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者,其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被遣散的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者,其遣散前与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五、企业经转让、改组或合并,原有工人职员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合并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
六、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七、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得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六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六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八、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下为反对其统治压迫而被迫离职,在离职期间被敌伪及国民党政府监禁仍继续斗争者,其在监禁期间及离职前与复职后或转入其他企业工作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
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