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多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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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多久上诉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一般是15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的条件:
(1)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共同诉讼人上诉期的计算,因共同诉讼的种类不同而不同。必要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来计算。因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任何一个共同诉讼人在他的上诉期间内,都有提起上诉的权利。只有在共同诉讼中最后一人的上诉期届满后,裁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应当提交上诉状。上诉状不但表明与对方当事人在民事权利上有争执,而且表明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有异议,不仅要求上级人民法院确认自己的权利,而且要求变更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通过变更裁判,以达到维护自己权利的目的。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但也有特殊情况,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法律上是没有什么假离婚这一说的,一旦夫妻双方领了离婚证,从法律层面来讲,就不再是夫妻关系,即使法院也不能强迫夫妻二人再恢复婚姻关系,除非双方自愿复婚。如果确实因为某些原因办假离婚,并且签订了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
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于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情况下,认定房产归属时的直观依据就是房产证上所登记的名字。
但这并不是认定房产归属的唯一证据。如果未登记方能够提供如下证据,房产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
2.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二,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
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并且房屋产权也登记在了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在离婚时依据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诉讼中,根据婚姻存续时间、出资比例、还贷情况大致有如下三种处理方式:
1.若婚姻存续时间以及共同生活时间长,且双方出资均等,则一般采用均等分割的标准。
2.若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相对较长,但购房时一方出资较大。则需先从分割房产时房屋的市值中扣除双方婚前出资的部分,剩余财产再进行均等分割。
3.若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相对较短,则会按照购房时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三,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
因某些原因,导致夫妻双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至离婚时还未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即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离婚时,对于家庭房屋的归属,也成为夫妻财产分割的主战场。就离婚中所涉及到的房产类型,可根据房屋购买时间,分为婚前购房和婚后购房。如根据婚前购房出资来源,又可将婚前购房细分为婚前一人出资购房、婚前双方出资购房和婚前父母出资购房三类。离婚时,对于婚前所购房屋,夫妻双方可进行协议处理。如双方不能就房屋分割协商一致,就需要通过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