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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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孩子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孩子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当钱存入孩子名下时钱已经属于孩子的财产了。离婚时孩子的财产不应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该财产作为孩子的个人财产,由抚养孩子的那方代为保管。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时抵押了的财产能分割吗?
这种情况很多,最常见的是家庭买房子都是按揭买的,银行既是债权人又是抵押权人,然后离婚时房子按揭还没还完,要分割房子,可以吗?
答案是可以的,物权法只是规定抵押财产在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不能转让,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夫妻共有的抵押财产,系抵押财产的分割而非抵押财产的转让,其不会导致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且抵押权具有不可分性,不会因抵押财产的分割而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及其实现,故不适用上述规定,即无须经抵押权人同意;人民法院不得以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为由,认定分割协议无效。
同时,向银行按揭买房的情形,法院通常在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同时,亦会判决由其承担债务的归还责任。
不动产的分割,通常是有一方获得房子,另外获得金钱补偿。如果先前房子就登记在一方名下,这个过程就不需要再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房子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必须首先经抵押权人同意,房产登记部门亦会告知当事人只有取消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后方可过户。那么此时办理过户手续只有两个办法:
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抵押登记;
第二、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
对准备离婚的夫妻,婚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对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协议或是约定,原则是每人一半。适当照顾带孩子的。如果一方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虐待家庭成员等,可以少分。如果没有这种情况,一般是均分,适当照顾付出多的一方。所以,准备离婚的夫妻,首先确定共同财产范围,然后确定双方有无过错,最后确定谁对家庭付出多。
一、婚前购买的保险离婚时如何处理?
(一)婚前购买的保险,如果在婚前已经全部缴费,归个人所有。
(二)婚前父母出钱,明确为自己子女购买的保险,归其个人所有。
(三)保险于婚前购买,婚后继续缴费的,离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缴纳的保费需要给对方一半补偿。
(四)婚前购买的理财型保险(如年金险、增额终身寿险等),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进行分割。
二、婚后购买的保险离婚时如何处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为自己购买还是为配偶购买的保险,一般来讲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进行分割,具体包括以下处理方式:
(一)退保,分割现金价值
长期的重疾险是有现金价值的,退保时能够取回一些钱。夫妻双方离婚时若都不想要这份保险,可以申请退保,平分退回的现金。
(二)协商,补偿现金价值
如果保险买得早,一方以现在的身体条件很难再买到新的保险,可以选择不退保,协商补偿对方一定比例的现金价值,以保留原有的保单。当然根据需要,男女双方还可以协商变更投保人及受益人。
三、哪些保险离婚时不必分割?
离婚时并不是所有的保险都需要进行分割,对于离婚时不必分割的保险,上述已经提到了两种,这里我们再总结一下:
(一)婚前购买并且已经缴费结束的保险,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必分割。
(二)父母为子女一方出钱购买的保险,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必分割。
(三)一方因伤残或疾病获得的保险金,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必分割。
(四)父母不幸身亡,子女一方作为受益人获得的理赔金,离婚时不必分割。
(五)为达到资产隔离的目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后,用公证后的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离婚时不必分割。
保险在个人、家庭以及家族企业进行风险规划和资产配置时都是良好的财富管理工具。保险可以是年迈时体面生活的保障,可以是对子女关爱的责任体现,可以是家庭对抗意外风险的工具。但夫妻离婚时应尽可能地友好协商,不应因“保险”的分割而使得双方针锋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