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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劳动合同上的附件有法律效力吗

时间: 2023-01-23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民法典中劳动合同上的附件有法律效力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民法典中劳动合同上的附件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书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般与劳动合同一起签字。补充协议,才单独签字。合同附件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的,就构成了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带有附件的劳动合同是被认可的,因此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附件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有效证据。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那么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变更将会非常麻烦。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制定无论需要经过多少次民主程序,用人单位有最终决定权,劳动合同只有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签署和变更。《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含义

1、劳动合同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法律、行政法规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

强制性规定排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合意排除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适用,如果当事人约定排除了强制性规定,则构成本项规定的无效情形。

这里主要指国家制定的关于劳动者最基本劳动条件的法律、法规,包括最低工资法、工作时间法、劳动安全与卫生法等,其目的是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还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本项的规定只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任意扩大范围。

实践中存在的将违反地方行政管理规定的合同都认为无效,是不妥当的。

2、订立劳动合同因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而无效。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象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形成错误认识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

欺诈的种类很多,包括:

(1)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如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应聘的劳动者并没有这种资格,提供了假的资格证书。

(2)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

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3、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这属于禁止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约定的内容,这也是合同的一般原则。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他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无权认定无效劳动合同。

按照规定一般劳动合同书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因为签订合同的时候附件是一起签订的,如果有什么合同纠纷的话可以申请法院诉讼解决。

相关内容:干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要求双倍赔偿?

一、干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要求双倍赔偿?

1、干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两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三个月辞职,除了第一个月是基本工资外,余下两个月应当按照双倍工资赔偿。

也就是说员工辞职可以拿到五个月工资。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二、无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具体是怎样计算的?

1、双倍工资按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计算。

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也即公司支付的是差额。

2、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职员在提出赔偿请求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自己已经在单位工作了一个月以上,且需要拿出相关证明自己与单位确实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证据。由于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需要采取书面的方式签署,故此单位不得以与职员达成口头协议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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