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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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生效后,被执行人不执行劳动仲裁决定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
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
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
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不执行仲裁生效的文书,受害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仲裁上的内容,这样才能合法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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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多长时间不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视情况而定。一般工资发放的日期应该以当事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日期为准,超过了这个约定日期,但公司却没有下发工资的,就应该属于没有及时发放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并没有规定拖欠多久的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此一般来说,劳动者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之日起便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雇主和雇员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
二、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
在原则上劳动的争议在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是1年,仲裁时效的时间从当事人晓得或者当晓得当事人的权利利益受到侵害的日期起开始计算。但在现实社会中有些当事人害怕失去工作丢失饭碗,即便是知道自己的权利利益受到侵害也不会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故此国家法律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时效期限方面做了一些特殊的规定,该规定中第27条规定:“在当事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当事人的劳动所得的报酬所发生的争议,当事人申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受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规定的仲裁时间期限的限制,但双方的没有劳动关系的时候,即在当事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的时间后1年内提出仲裁。
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最受不了的事情之一,应该是有被拖欠工资了。因为工资被拖欠的话,可能就不会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了。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工资被拖欠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其实,在公司被拖欠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是可以选择申请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