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免于起诉有案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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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察院免于起诉有案底吗?
检察院免于起诉没有案底,案底是犯罪记录,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检察院不起诉是不会有案底的。
不起诉的情形:
法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我国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案件出现上述应当适用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检察官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能严格依法行使,应当不起诉而起诉,就是错诉。所以,理论上又把这种不起诉称为绝对不起诉。
二、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酌定不起诉是指符合所规定的某种情形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斟酌具体案情和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来确定,或者是提起,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放弃、终结诉讼。酌定不起诉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
(3)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的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员;
(7)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胁从人员;
(8)嫌疑人或在自首后有表现的,等等。
在当代的社会刑事案件是需要经过三种不同的阶段,第1个阶段就是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阶段,第2个阶段就是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案件不是特别的严重,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就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那么相应的没有经过法院的量刑就不会存在犯罪记录。
相信大家都知道,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案子就到了检察院手里。此时,想要办理取保候审就需要向检察院提出申请。那么大家知道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吗?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问题,下面请跟随一起看看相关介绍。
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 】第 号
申请人: 律师务所 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 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 一案,于 年 月 日经 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 案的犯罪嫌疑人 (或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亲属 )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 (或保证金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制作要求:
1.首部。
写明:第一,标题;第二,申请人的身份。
2.正文。
写明:第一,申请事项;第二,申请理由;第三,如果有保证人,则写明保证人身份;第四,写明保证的具体内容。
3.尾部。
写明:第一,致送机关的名称;第二,申请人、保证人(如果有的话)签名。
4.最后,要求注明提出该项申请的年、月、日。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在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案件到了检察院手上时该如何写取保候审申请书的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的文章后能够顺利的写出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不过,实践中,很多取保候审申请书都是由专业律师来写的,如果您有需要可以委托优律师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你写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